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749-2003《柴油打樁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與GB/T13749-2003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更改了鋼絲繩夾具選擇和安裝的相關要求(見4.5,2003年版的3.5);
——增加了鋼絲繩安全系數的要求(見4.5);
——增加了沖擊式打樁機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的要求(見4.6);
——更改了“高空作業(yè)”的要求(見4.9,2003年版的3.9);
——增加了沖擊打樁錘“拔樁作業(yè)”“空打操作”及“采用吊打時”的規(guī)定(見4.10~4.12);
——增加了液壓打樁錘“控制操作盒和電纜線”的規(guī)定(見4.13);
——增加了“水面打樁”的規(guī)定(見4.14);
——增加了沖擊打樁錘起落架的作業(yè)條件(見5.4);
——增加了液壓打樁錘“操縱盒”的作業(yè)條件(見5.5);
——增加了“水面打樁”的作業(yè)條件(見5.7);
——更改了鋼絲繩檢查和報廢的要求(見6.1,2003年版的5.1);
——增加了樁架和液壓打樁錘“液壓油管”的檢查內容(見6.2);
——增加了“動力站”“蓄能器”的檢查內容(見6.3、6.4);
——更改了“卷揚機”的檢查要求(見6.6,2003年版的5.3);
——增加了沖擊打樁錘“錘墊”“緩沖墊”的檢查內容(見6.14、6.15);
——增加了“水面打樁”的檢查內容(見6.20);
——增加了液壓打樁錘作業(yè)中的安全操作要求(見7.8、7.9、7.22);
——更改了插樁后糾正樁垂直度的操作要求(見7.17,2003年版的6.15);
——增加了作業(yè)中“樁架移動”的要求(見7.23);
——增加了“水面打樁”的操作要求(見7.24~7.26);
——增加了“水面打樁作業(yè)后”的注意事項(見8.5);
——增加了“鋼絲繩夾具選擇和安裝”(見附錄A)。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fā)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中國機械工業(yè)聯合會提出。本文件由全國建筑施工機械與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28)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浙江永安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機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溫州永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同濟大學、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江蘇龍源振華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江蘇華西村海洋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廣東建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中冶成都勘察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中國建設教育協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登、余有存、郭傳新、張劍、陸紅、訚耀保、孫國光、黎亞舟、楊武、張雅春、王卉良、吳凱軍、陳強、馬肖麗、曹春潼、龔建軍、崔裕忠、羅東林、陳元萬、陳增增、楊震宇、翁凱、苗艷遂、肖陽春、許白龍、賈敏、肖紀升、馮小星、廖鵬、任東興、劉承桓、羅馬。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1992年首次發(fā)布為GB13749-1992,2003年第一次修訂,2017年轉為推薦性標準GB/T 13749-2003;
——本次為第二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