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建設中心,各公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為推動我省公路工程質量檢測工作高質量發(fā)展,提升檢測機構業(yè)務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加強對質量檢測機構的有效監(jiān)督,驗證檢測機構的能力,根據(jù)《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省廳組織開展了2024年公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活動。現(xiàn)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能力驗證活動通過試驗室間比對粉煤灰“細度”和“需水量比”兩項性能指標,共考核全省72家持證檢測機構。
“細度”和“需水量比”參數(shù)驗證結果按照檢測結果Z比分析值和檢測操作過程視頻及提交的檢測記錄報告的綜合評分確定。│Z│≤2,且評分≥85分的為“滿意”;2﹤│Z│﹤3,或75≤評分﹤85的為“基本滿意”;│Z│≥3,或評分﹤75的為“不滿意”。粉煤灰的“細度”和“需水量比”兩項性能指標均達到“滿意”的,該機構能力驗證綜合結果為“滿意”;兩個參數(shù)中有一個是“基本滿意”或“不滿意”的,按等級低的參數(shù)確定能力驗證結果。
二、能力驗證結果
2024年山西省公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為:“滿意”的有53家,所占比例為73.6%;“基本滿意”的有16家,所占比例為22.2%;“不滿意”的有3家,所占比例為4.2%。各質量檢測機構驗證結果詳見附件。
三、有關要求
能力驗證綜合結果為“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的質量檢測機構要認真組織檢測人員加強規(guī)范、標準學習,追溯試驗過程,查找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徹底整改,確保檢測能力滿足質量檢測等級管理要求。整改報告于11月30日前報省交通建設中心,省交通建設中心于12月30日前確認整改完成情況并報省廳。在整改和確認期間,質量檢測機構不得在“不滿意”參數(shù)的檢測業(yè)務中使用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用標識章。
對山西省公路局呂梁分局試驗室、山西省公路局運城分局試驗室、山西省公路局長治分局試驗室和山西誠達公路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檢測中心4家未參加本次能力驗證活動的質量檢測機構,在后續(xù)申請公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時,應增加粉煤灰“細度”和“需水量比”檢測參數(shù)的現(xiàn)場考核。
附件:2024年山西省公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