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 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本標準與 GB/T 1596——2005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將“對比樣品:符合GSB 14——1510《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改為“對比水泥:符合 GSB 14——1510規(guī)定,或符合 GB 175 規(guī)定且同時滿足本標準中相關要求的 42.5 強度等級的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見3.2,2005版的3.2);
——在技術要求中,“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增加了“SiO?、Al?O?、Fe?O?總質量分數(shù)、密度和強度活性指數(shù)指標”;Ⅱ級粉煤灰的細度指標由原來的“45μm方孔篩篩余不大于25¥”改為“45μm方孔篩篩余不大于30%、”,Ⅲ及粉煤灰燒失量由“不大于15.0%”改為“不大于10.0%”(見6.1,2005年版的6.1);
——在技術要求中“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增加“SiO?、Al?O?、Fe?O?總質量分數(shù)和密度”指標(見6.2);
——將放射性指標由“合格”改為“符合 GB 6566 中 建筑主體材料規(guī)定要求”(見6.2,2005年版的6.2);
——當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脫硫工藝時產生的粉煤灰需檢測半水亞硫酸鈣含量,增加了規(guī)定指標及實驗方法(見6.4和7.5);
——增加了放射性試驗樣品配比(見7.9);
——粉煤灰需水量試驗中對比水泥膠砂流動度由“130mm~140㎜”改為“145mm~155mm”,同時修改了試驗步驟(基見附錄A.3和A.5,2005年版的附錄B.3和B.5)。
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pdf